摘要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政府提出对金融监管进行全面的改革。2009年6月提出金融改革方案,同年12月众议院通过金融改革的细化法案,对已有金融监管法案进行系统修订,并通过了增强金融稳定性法案,金融机构薪酬公平法案,OTC衍生品市场法案,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法案等法律。本次金融监管改革是对2008年金融危机后关于监管的深刻反思,其对中国的金融监管同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化和发展,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性逐步凸现。我国应该逐步建立有全局监管的混业监管体系,降低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出处
《世界经济情况》
2010年第1期34-37,共4页
World Economic Out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