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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也可获劳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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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法制办就《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可以参照本条例给予表彰奖励。征求意见稿规定,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集体,可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集体”。
出处 《党课》 2010年第4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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