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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皮包莫名丢失 超市应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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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 周女士某晚来到某超市逛商场,并将其在外面市场购买的真皮包(价值500元)寄存服务台保管。当周女士逛完超市返回服务台领回包时,服务员发现皮包不见了。为此,周女士向超市索赔,而超市认为自已对周女士的包尽到了保管义务,并无重大过失行为,不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出处 《新农民(上半月)》 2010年第1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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