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职业化是实现法治的必由之路。英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始于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历程至亨利三世后期初步完成,形成了多元并存、独具特色的英国法官体系。英国法官职业化的历史进程集中表现为专业法官的产生过程,其最显著的特色则是多元裁判主体的并存。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96-97,共2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