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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电信企业将可制作除时政类之外的广电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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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及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出处 《世界电信》 2010年第1期10-10,共1页 World Telecommun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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