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这种核算方式会虚增净资产和资产总量,影响固定资产更新。故应取消"固定基金"科目和"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不再按资金来源列支;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统一通过"事业基全——一般基金"科目来核算;用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趋于一致;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以计提折旧基金取代修购基金,以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出处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年第5期206-206,共1页
New Technology & New Product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