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害人是一个值得我们同情的群体.我国刑法也有明文规定: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被害人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请求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很多现实的案件由于没告破或被告人没有能力履行、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主、客观原因让这一规定变成一纸空文,司法机关、被害人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手足无措。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中被害人的遭遇让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机关也无所适从。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1期16-17,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