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的核心和基础是证据。贪污贿赂案件侦查中,全面、及时地收集符合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对于突破案件,戳穿狡辩,揭露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非常重要。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南于受各种不良观念和因素的影响,证人拒不作证、不如实作证,隐瞒事实,甚至捏造事实、作伪证、包庇犯罪的情况经常发生,几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且有更加严重之势,已经影响和制约了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1期55-57,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