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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奖励金购买假烟并举报的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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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2004年.曾在某县烟草局工作过的张某为获得举报奖励.自己以28500元的价格联系购买假冒软中华烟150件(50条/件,650元/条,标值487.5万元)存放在自己的出租屋.后向该县烟草局举报。获取烟草局举报奖励120948元。本案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2期34-35,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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