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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现状及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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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在其中的第十八条第二款:“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在法律的层面规定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肉的共用消防设施承担的维护管理职责。
作者 刁俊隽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0年第4期54-55,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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