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公司自身缺乏必要的会计规范化管理,使股东或查不到账,或拿到的是残缺不全、真假难辨的账簿,难以通过行使账簿查阅权维护自身合法的财产利益。为此,若将加强公司会计规范化管理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项法定义务,不仅有利于真正落实与有效保障股东账簿查阅权,而且对快速有效地处理此类诉讼纠纷也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74-75,共2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立项资助课题"会计人员职务犯罪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课题编号:06YB1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