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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裁定对苯酚继续实施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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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月31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3号公告,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代表中国大陆苯酚产业提出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出处 《涂料技术与文摘》 2010年第2期23-24,共2页 Coatings Technology & Abs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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