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式定价贸易方式下如何认定走私犯罪及具体数额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基本案情被告单位甲公司从国外进口电解铜,与供货商签订的是公式定价的结算方式,前后共进口电解铜28票。在起初的13票货物中,甲公司为了通关便利.将本应按照公式定价方式申报进口的电解铜伪报成非公式定价(即一般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方式只进行一次报关)。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4期40-42,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