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大学城公共服务及大学城公共服务满意度概念的界定
大学城公共服务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组织直接或间接为大学城全体师生与科研人员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行为总和。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大学城作为一种城市应该具备的城市公共服务,二是大学城作为大学的城应该具备的体现大学自身特色的公共服务。大学城公共服务满意度是指大学城师生与科研人员对大学城公共服务的积极或消极的满足程度与情感。
出处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
2010年第1期25-29,共5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