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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律故事(六) 真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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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在2006年曾经代理过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案件,是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我的当事人来自浙江台州,叫王莉(化名),对方当事人叫李石(化名)。 王莉和李石2004年11月6日自行协议离婚。根据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双方婚生子李建(化名)归男方抚养;双方还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作了处理。最后一条是,双方的其他共同财产,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作者 贾明军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0年第6期57-58,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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