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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短命”源于城市“短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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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法制日报》报道,城市建筑特别是住宅建筑“短命”,是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初步调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城市住宅建筑平均使用年限仅为30年左右。而国家标准为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包括宁夏在内,我国一些省区城市住宅建筑使用年限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要求。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0年第3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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