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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播电台电视台免费音乐午餐宣告结束 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的免费时代即将结束。国务院日前公布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2010年起,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将有3种付费方式供选择,作为约定或者协商支付报酬的基础。自此,电台电视台每播出一首歌曲,都必须支付唱片公司一定的版权费用。
出处 《中国地市报人》 2009年第12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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