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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越级上访”——一越越到金銮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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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代打官司一般遵循从地方到中央的逐级上告制度,如果越级上告,则为非法行为。只有在各级司法部门均不受理的情况下,才能够诉诸直诉。而且,直诉的案件必须是重大的刑事案件,像打架、离婚、83产纷纷这样的民事案件就不必麻烦皇帝佬了.
作者 夏炎
出处 《人民论坛》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74-76,共3页 People's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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