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0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其中的"服务",主要包括三个含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电信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同时,电信业也是一个服务性行业。电信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服务社会和谐。随着3G业务的全面展开和"三网融合"的逐步推进,我国电信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电信服务质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前夕,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奚国华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对电信服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
出处
《中国电信业》
2010年第3期10-14,共5页
China Telecommunications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