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日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总结经验、立足现实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在明确以集中采购机构为主、部门集中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为补充的政府采购执行体系,细化程序、规范行为、进一步提高效率,突出政策功能,建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制度创新。《征求意见稿》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总体上是好的。上海市和区县两级集中采购机构经过共同研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一些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考。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0年第2期21-24,共4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