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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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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标准化法》的颁布与实施,将我国的标准化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使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它对加速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在《标准化法》中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提出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问题,为我国标准化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作者 李国珍
出处 《安徽科技》 1998年第10期23-24,共2页 Anhui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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