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教育契约属于教育行政合同范畴,既具有教育法治内涵与价值,又具有引导、规范、约束、激励等育人功能,是重要的隐性德育资源。通过高校教育契约这一载体的有效运用,对培养学生由他律转化为自律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学生自我规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推进民主法治意识教育、诚实守信教育、荣辱观教育在大学生中的有效开展,将会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出处
《现代教育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90-92,共3页
Modern Education Management
基金
国家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高校教育管理法治化研究"(F1B011289)
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的程序正当研究与实践"(陕高教(200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