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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资格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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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中围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6.578万股股份、占比为38.81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召开二OO九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新华人寿股份的议案》。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0年第2期17-17,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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