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村委会选举规则由法律规范、官方规则和非正式规则三种类型的渊源构成。对村委会选举规则渊源的发展,有四条建议:应逐步取消地方立法,建立以法律为主的全国统一的规则体系;应从附属性立法模式转变为单独立法模式;官方规则应逐步由立法吸收;在细化立法的同时,应为非正式规则的生存提供适当的制度空间。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40-45,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村委会选举的法律规制"(07SJB820009)成果
国家社科科研项目"农民权利的公法保护"(项目批准号:09BFX0240)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