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前30年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成绩巨大而显著,废除旧法律和伪法统,制定新法律、法令、法规,法学教育初具规模,法学研究初步开展。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曲折,出现了偏颇和失误。毛泽东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和人民民主法制理论,指导了法制建设和政法工作。我们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人民民主法制理论,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又好又快地继续向前发展。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51-53,共3页
Leading Journal of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