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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主管部门成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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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了《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商务主管部门成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医药流通领域有了正式的管理部门。商务部将全面监测医药产业运行、市场变化、企业经营动态,为行业提供权威信息。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10年第2期7-7,共1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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