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大学》纲目的诠释,朱熹开辟出宏阔的空间——既有道德伦理领域,又存知性领域,终因其体系恢弘广大,故颇难精要处理其间错综庞杂之关系,如道德理性与知识理性于本体如何勾通,道德理性(本体)能否开化知识,知识又如何彰显道德……王阳明立足于道德伦理领域对朱熹之诠释予以批正阐发,此不仅有其进步的理论意义,亦有匡救时弊的历史意义,然而阳明在强化道德的至上性过程中,轻视朱子所开辟的知识理性之路,未能提振知识理性。一言以蔽之,朱熹之诠释得于全实失于支离,阳明之诠释得于纯明失于偏驳。
出处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18-22,共5页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