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3月16日,历经14年、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7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终于公布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作为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法律,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确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并为人民富裕、国家富强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石,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文通过探讨物权法在已有的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担保物权作了哪些完善和补充,银行应如何充分运用物权法开展业务,有效地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
出处
《南方论刊》
2010年第3期41-41,33,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