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
我公司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将公司的某类员工整体移交给该派遣公司.也没有给予经济补偿。其中有4人在公司工作时间已超过10年以上。经过该用工调整后.公司计划此辞退的市场化员工预计总人数在80人左右。而该劳务派遣公司在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补充协议把责任全部约定给公司,双方未达成一致,补充协议至今未签订,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0年第3期43-44,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