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关于主体功能区的研究,一是区划实证研究偏多,而理论研究偏少、偏浅;二是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需要怎样的政策这个视角来研究的文献很多,而忽略了对现行区域政策与主体功能区诉求政策之间的对接研究;三是在主体功能区政策研究的三个维度中,行为主体这个维度的研究偏少。该文针对上述问题从财税、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保护、政绩考核等方面总结概括四类主体功能区的不同政策诉求,并给出现行区域政策与主体功能区诉求政策之间进行对接的一些建议。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63-66,共4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县域主体功能区的划分研究--以江苏海安县为例》(项目编号:08SJD7900058)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