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共同理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检察权应实现从扩张到谦抑的理性跨越,保持应有的时代品格。检察权的谦抑性符合检察制度历史演进的规律,也是宪政法治的要求,更是法律进步与法律移植使然。基于环境保护的紧迫性与检察权的谦抑性,引进与借鉴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制度已是必然选择与科学路径,其功能价值、运行机制、启动要件为我国提供了成功的样本与范式。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CSSCI
2010年第2期56-62,共7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