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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未弥补亏损会计处理比较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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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以后,会计实务中许多业务的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当年发生的经营性亏损,新准则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部分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当然也可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
作者 舒庆英
机构地区 河南省财经学校
出处 《成才之路》 2010年第3期I0021-I0021,共1页 Way of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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