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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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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154号)。《通知》明确,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出处 《商业会计(上半月)》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26-26,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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