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水法》的规定、水资源条件的限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局限、规划本身的需要等四个方面阐述了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必要性,提出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是从科学角度对水资源问题的分析论证,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优化配置放入经济社会大体系中统一考虑,同时强调规划和经济布局必须适应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探讨了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目的、内容、范围;结合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讨论了规划论证的实施单位以及审查单位,并认为规划论证的实施必须紧密结合公众的参与,并就有关概念进行了探讨和辨析。
出处
《水利发展研究》
2010年第3期33-35,共3页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