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行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指执行组织依据有关的法律文书,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某项特定义务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与行政活动或政府行为相关的执行,从执行组织上看,可分为两类:一是各级人民法院;二是有法定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其中有法定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对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由他人代为履行以达到同样的目的的具体行政行为,称行政执行或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执行的过程也就是遵循行政法,依法体现国家意志的过程.对于是否赋予国家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1998年第1期32-33,共2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