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慢性肝病(肝炎、肝硬变)常并发糖代谢紊乱。临床既可表现为低血糖,也可表现为糖尿病。1906年,Naunyn首次提出将继发于肝实质损害的糖尿病称之为肝源性糖尿病。肝炎或肝硬变与糖尿病并存时可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预后。现将近年来肝源性糖尿病的研究进展综述如下。 1 肝源性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肝源性糖尿病的诊断标准,目前大多遵循以下几点:①糖尿病发病前有肝病史;②无糖尿病的既往史及家族史;③有明确的肝脏损害及肝功能障碍的临床表现、生化检查或组织学证据;④符合WHO关于糖尿病的诊断标准;⑤血糖和糖耐量的好转或恶化与肝功能的改变多呈一致性;⑥排除垂体、胰腺、肾、脾、甲状腺疾病所致的继发性高血糖症;⑦并发症(微血管病变等)极少。 2
出处
《中西医结合肝病杂志》
CAS
1998年第4期248-250,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tegrated Traditional and Western Medicine on Liver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