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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岚山国土分局连续五年超额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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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圆满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岚山国土分局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一是制定征收指标。分局年初根据各乡镇矿山企业生产状况,核定应收数额后作为征收指标,下发到各国土资源所,并把完成指标情况作为考核国土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分局对征收情况进行考核。二是追缴和预收。对采矿权到期需办理延续采矿登记的矿山,首先清理拖欠矿费,交齐矿费后方可办理延续申请登记。矿山企业在取得采矿权、领取采矿许可证前,必须预交一定数额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为保证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 杨来顺
机构地区 日照市岚山分局
出处 《山东国土资源》 2010年第1期60-60,共1页 Shandong Land and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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