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征信业是社会信用关系发展到高级阶段而伴生的一种信用信息服务,它是金融体系分工的自然结果,它已成为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基础设施。中国转型时期的征信业滞后于金融改革,因此政府应该根据顺应转型时期金融制度特点、顺应服务金融市场和现代征信业功能有效发挥的基本要求,采取公益型与市场型相结合发展模式,在把握好政府在征信业中的角色定位的同时,由政府主导和介入的方式推进中国征信业进一步规范与快速发展。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80-86,共7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