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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无奈辞职,可否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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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女士是一名焊接工,在怀孕期间没有要求调换工种。产假期满后,高女士考虑到身体发胖等健康原因,要求单位予以调换工作,可被单位以人手少、安排不开等为由而拒绝。出于无奈,高女士提出辞职。厂方批准了高女士的辞职报告,可在办理有关辞职事宜时,厂方以解除劳动合同是高女士自己主动提出为由,不给予经济补偿。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职业》 2010年第2期61-61,共1页 Occu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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