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房屋家具电器一并销售该如何纳税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黄龙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达到对开发产品的促销目的,该公司精装修了样品房若干套,共发生装修费用28万余元,并购置了价值127万余元的家具及电器产品。该样品房先后都被买主全部购买,房款、装修费用、家具及电器产品一共取得价款397万元。对收取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家具及电器产品价款应当如何纳税?
作者 纪宏群
出处 《税收征纳》 2010年第3期13-14,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