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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偷税40万 厂长会计出纳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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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由武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安市某水泥厂偷税一案,经武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作出判决:以偷税罪依法判令该水泥厂补缴税款472987.01元,并处罚金10万元。包括厂长在内的3名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燕越
出处 《税收征纳》 2010年第3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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