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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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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三年,合同上约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按《劳动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原来公司一直是五天工作日,现在要变更为五天半工作目,可以算公司违约吗?我可以和公司解除合同吗?
出处 《时代风采》 2010年第6期27-27,共1页 Modern Eleg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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