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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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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判定企业是否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规定,对企业的出厂检验制度、人员素质、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检验记录等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并可以完成全部出厂检验项目的企业,可以确定为企业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如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检验项目不能检验,则该厂不具备白行出厂检验能力。
出处 《质量与市场》 2010年第2期46-48,共3页 Quality &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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