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储商品税收优惠政策明确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通知指出,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执行。200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税款,从企业应缴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2010年度内抵扣不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出处 《企业技术进步》 2010年第2期48-48,共1页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