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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自我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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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解决防洪和灌溉问题,各级政府都很注重投资建设水利工程。但往往是建设有钱,管理无钱。有的管理单位连人员正常工资都无法保证,更谈不上福利待遇以及工程的维修、改造。工程往往变成了包袱,既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又严重地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那么水利工程的管理经费该从何来呢?《水利产业政策》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甲类项目的维护、运营管理费由各级财政预算支付,乙类项目则由企业营业收入支付。而要做到这一点,特别是乙类项目实现自我维持,却决非易事。
作者 丁玉森
出处 《江苏水利》 1998年第4期22-22,共1页 Jiangsu Water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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