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时代的环境刑法需要一种革命性的理念突破,而固守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法律观,固守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弱化危害环境行为在道德上的可谴责性会人为地阻挡环境犯罪罪质的转化和环境犯罪观的革新,亦无法破解环境刑法的合法性危机。环境刑法必须顾及子孙后代的利益和生态环境自身的利益而不得已地严密化和前置化,以治人类过度发展与过度消费之病,从而拯救生态环境并防止其陷入进一步的危险和危机之中。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39-144,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