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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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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申请。批复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和《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2010年第5期32-32,共1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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