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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居留 公安局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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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1月28日,肥西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在工作中发现:2009年11月6日,辖区小庙镇村民周某带两个孩子(均系台胞)从外地回到肥西其住所,因一时疏忽,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为其两个孩子申报住宿登记,违反了住宿登记管理规定,且两个孩子的台胞证居留签注均已过期,属于非法居留。
作者 韩玖松
出处 《江淮法治》 2010年第6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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