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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遭狗咬 父行凶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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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儿子被狼狗咬伤已够惨痛,不料父亲处理事情不当,不仅赔偿他人数万元,还获徒刑。近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连保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作者 姚绍太 张永
出处 《江淮法治》 2010年第6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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