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突破商标翻译中存在的"就翻译论翻译"的局限性,以奈达的对等原则和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为依据,从译语信息接受者、信息、译者三个方面,对广告学中AIDA原则在商标翻译中的适用性进行充分论证,说明这一原则完全可以应用在商标翻译中。
出处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62-164,共3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K008)